物业成立都经过你们业主投票选举同意了吗?(业委会成立表决条件?)
录入编辑:www.iinvestetf.com | 发布时间:2022-09-11本文导读目录:
物业成立都经过你们业主投票选举同意了吗?
题主管的真宽,物业公司成立也要业主同意吗,哪有这个王法,人家开办个公司,只要符合条件,工商局就会批准注册,用不着第三人同意,例外的是:新小区的前期物业公司是由开发商聘用的。
这是国家规定的,住建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就是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在业主大会成立之前,小区的交房和业主入住后生活秩序得有保障,需要强调的是由业主大会决定,而不是一个个业主都同意。
表决得票"双过半"即为通过,至于物业公司能不能进入你的小区,承担物业管理服务业务,那是要经过业主大会审查讨论,并经过投票表决才能决定的。
大型小区还要经过招投标程序。
业委会成立表决条件?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由业主担任,在成立之前,是由发展商负责小区的前期物业管理,并有权选聘物业管理公司。
要是住宅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或者自第一位业主入伙之日起满2年的,发展商或其委托单位就应当及时告知该区住宅主管部门,6个月内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而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则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与发展商或物业管理公司、业主代表组成筹委会,推荐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提交第一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有些小区是分期开发。
如遇到这种情况,可以经过已入住半数业主的申请,成立临时业主委员会,而临时业主委员会则具有与业主委员会同样的权利和义务,因为担任业主委员会的成员,除主任可以是专职的以外。
其他委员都是兼职,而且是义务地为广大业主服务,所以经常被视为是一项“吃力不讨好”的苦差事,那么。
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就应当是既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又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时间的人(不同阶层的人员,如:年龄、族别、性别以及工作和离退休),在通常情况下,业主委员会由11至17位成员组成,也可以适当增减,但最少不能低于5人,其每届任期为3年。
可以连任,在任期内,委员的撤换、增减,由业主委员会会议通过后。
提交业主大会确认,《物权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条规定,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
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成立管委会需要什么条件?
物业委员会的代表也是不随随便便就产生的,一部分委员代表是由有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建设单位派员,大部分的业主代表是按照筹备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条件,由业主大会中推荐产生,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产生之后,会进行公告,并且在成立之日的10天之内,有街道办事处书面告知物业所在的政府物业管理部门。
需要经房的产管理局登记,物业管理委员会是由街道办事处组织成立,通常是由9-13位代表组成,因为它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业主的利益,因此其委员会的成员大部分都是业主代表。
占据了物业委员会成员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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